18.勤務指揮中心須通報...
15人=重大
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規範第二點重大交通事故:指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死亡人數在三人以上,或死亡及受傷人數在十人以上,或受傷人數在十五人以上。 2.運送之危險物品發生爆炸、燃燒或有毒液(氣)體、放射性物質洩漏等。
18.勤務指揮中心須通報至警政署之重要交通事故,不包括下列哪一項? (A) 受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