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666 號解釋,認為「社會秩序維護法」就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三日 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之規定,應自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二年屆滿時失效。該解 釋認為前開法條主要違反何種原則?
(A)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B)平等原則
(C)比例原則
(D)法律保留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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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9), B(1469), C(313), D(125), E(0) #1590447

詳解 (共 5 筆)

#2539845

罰娼不罰嫖>違反平等原則  


參考資料: http://gsrat.net/news/newsclipDetail.php?ncdata_id=5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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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5158
解釋文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第一...
(共 16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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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9198
司法院釋字第 666 號:系爭規定既不認...
(共 135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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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067

釋字666: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一款就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之規定,與憲法第七條之平等原則有違,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二年屆滿時,失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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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49731

平等原則有違、(男女平等)、罰娼不罰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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