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下列何者是六歲以下兒童應給予 早期療育之特殊照顧者?
(A)發展遲緩兒童
(B)重大疾病兒童
(C)罕見疾病兒童
(D)體弱多病兒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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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22), B(0), C(0), D(0), E(0) #2338359

詳解 (共 1 筆)

#5531453
政府應建立六歲以下兒童發展之評估機制,對發展遲緩兒童,應按其需要,給予早期療育、醫療、就學及家庭支持方面之特殊照顧。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應配合前項政府對發展遲緩兒童所提供之各項特殊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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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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