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申論解題書有把未滿14歲的算入321條加重竊盜罪的結夥三人之中
只是最後未成年的無罪責,但成年的還是該當加重竊盜罪,應該是學說通說
實務上就直接去掉了,不計算
選擇題只能照實務了,除非特別問學說
加重竊盜罪之結夥3人?
1.限於「實行」共同正犯
2.是否排除無責之人?
實務:無責之人不成罪,不計入
學說:縱然無罪,仍可貢獻,應計入
選擇只能選「實務見解」!
甲未滿14 不罰乙丙丁共同共謀正犯丁當下不在場無法構成結夥竊盜故乙丙丁成立竊盜罪共同共謀正犯乙丙未滿18得減輕其刑
41. 甲(13歲)、乙(14歲)、丙(17歲)、丁(20歲)四人,四人共同謀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