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暫停服務時間】2024/05/01(三),影響:阿摩粉絲團、系統回報、信箱、鑽石兌換商城出貨事宜。

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3 有關刑法幫助犯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幫助犯之不法內涵輕於正犯、教唆犯
(B)幫助犯之處罰,得依照正犯之刑減輕
(C)被幫助人若不知幫助之情者,不成立幫助犯
(D)被幫助者是否具有「有責性」(罪責),皆不影響幫助犯之成立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Sam Zhang 小六下 (2013/06/11)
第 30 條 幫助他人實行犯罪行為者,為幫助犯。雖他人不知幫助之情者,.....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genlan 高一下 (2015/06/11)
幫助犯是指基於幫助他人犯罪的意圖,為他人犯罪行為或所欲達成的犯罪結果提供助力,以促使犯罪結果實現的一種犯罪型態的人。

換言之,既然是幫助他人犯罪,所以幫助犯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對於該他人的犯罪已經有所認識,如果並不知道該他人正在或正欲進行犯罪,則不構成幫助犯
必須是幫助他人實現不法意圖,而不能是實現自己的犯意;反之,如果是基於自己對法益攻擊的企求,則自己另外獨立為正犯。若是再與其他正犯彼此勾謀、行為分攤,則成立共同正犯關係。
幫助必須具有效果,若幫助是無效的,則不構成幫助犯。幫助的介入點,只要在結果發生之前,都可以成立幫助犯。
3F
genlan 高一下 (2015/06/11)
(C)「幫助人」若不知幫助之情事為犯罪者,不成立幫助犯→這樣才是對的
4F
Pan 國二上 (2016/04/27)
請問一下各位高手 D是沒有錯的嗎?

33 有關刑法幫助犯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幫助犯之不法內涵輕於正犯、教唆犯..-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