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7 甲主張:乙曾向其借款新臺幣(下同)80 萬元,已屆清償期,卻仍未返還,據此向法院聲請對乙核 發支付命令等語,並提出有提領 80 萬元紀錄之存摺影本為證,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院於裁定前,不得訊問乙
(B)法院毋庸命甲提出借據影本或其他借款憑證
(C)乙收受支付命令後,若依法聲明異議,甲與乙得合意請求法院適用簡易訴訟程序為本案審理
(D)乙收受支付命令後,聲明異議時應附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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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純正工程人員 高三下 (2019/02/19)
A民訴§512「法院應不訊問債務人,就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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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ckvhome 高二上 (2019/07/19)

(A)法院於裁定前,不得訊問乙(參民訴法512) 
(B)法院毋庸命甲提出借據影本或其他借款憑證(參民訴法511II、284、513)  

(C)乙收受支付命令後,若依法聲明異議,甲與乙得合意請求法院適用簡易訴訟程序為本案審理(參民訴法427III)  

(D)乙收受支付命令後,聲明異議時不附具理由(參民訴法516)

4F
Ommmmm 高三上 (2021/09/02)
法院應不訊問債務人,就支付命令之聲請為裁定。
5F
jack621111 (2024/07/16)
答案應該選(D),只有(D)的內容是錯誤的,理由如下:   (A)法院於裁定前,應不訊問債務人乙(民事訴訟法第 512條) 

第 512 條
法院應不訊問債務人,就支付命令之聲請為裁定。

(B)法院毋庸命甲提出借據影本或其他借款憑證(民事訴訟法第 511 條)     民事訴訟法第 511 條 「I.支付命令之聲請,應表明下列各款事項: 一、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二、請求之標的及其數量。 三、請求之原因事實。其有對待給付者,已履行之情形。 四、應發支付命令之陳述。 五、法院。 II.債權人之請求,應釋明之。」 所以從條文中看不出來要提供證據。   PS.但是這個選項有點疑問。因為幾乎所有法院網站都說明,提出支付命令,應該要附證據。(https://www.judicial.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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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甲主張:乙曾向其借款新臺幣(下同)80 萬元,已屆清償期,卻仍未返還,據此..-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