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政府採購法之總則、招標及決標(114/08/18)選擇題 151-200#130298
年份:114年
科目: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187 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依採購法第51條規定通知廠商說明,廠商未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不得以該廠商為決標對象。
(B)公告金額以上之招標,應於決標日起20日內,將決標結果之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並以書面通知各投標廠商。
(C)依招標文件規定審標,其審標結果之通知,應於審查結果完成後儘速通知,最遲不得逾決標或廢標日10日。
(D)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招標,其依採購法第49條規定採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方式辦理因屬詢價性質,得依採購法第34條第1項但書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