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下列關於訴願決定之敘述,何者正確?
(A) 提起訴願因逾法定期間而原行政處分顯屬違法或不當者,受理訴願機關應為訴願有理由之決定,撤銷、變更原行政處分
(B) 受讓原行政處分所涉權利或利益之人,得檢具受讓證明文件,向受理訴願機關申請許其承受訴願
(C) 訴願事件涉及地方自治團體之地方自治事務者,其受理訴願之上級機關應就原行政處分之合法、妥當性進行審查決定
(D) 原行政處分所憑理由確屬不當,縱依其他理由認為正當者,仍應以訴願為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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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90), B(3399), C(554), D(495), E(0) #186693
統計: A(990), B(3399), C(554), D(495), E(0) #186693
詳解 (共 10 筆)
#159072
訴願法
A:§80→得依職權撤銷或變更之
B:§88
C:§79III→只有合法性
D:§79II→無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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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143
80:提起訴願因逾法定期間而為不受理決定時,原行政處分顯屬違法或不當者
,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得依職權撤銷或變更之。
88:受讓原行政處分所涉權利或利益之人,得檢具受讓證明文件,向受理訴願
機關申請許其承受訴願。
79III:訴願事件涉及地方自治團體之地方自治事務者,其受理訴願之上級機關僅
就原行政處分之合法性進行審查決定。
79II:原行政處分所憑理由雖屬不當,但依其他理由認為正當者,應以訴願為無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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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9690
整理一下:
(A) 提起訴願因逾法定期間而原行政處分顯屬違法或不當者,受理訴願機關應為訴願有理由之決定,撤銷、變更原行政處分
80:提起訴願因逾法定期間而為不受理決定時,原行政處分顯屬違法或不當者,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得依職權撤銷或變更之。
(B) 受讓原行政處分所涉權利或利益之人,得檢具受讓證明文件,向受理訴願機關申請許其承受訴願
88:受讓原行政處分所涉權利或利益之人,得檢具受讓證明文件,向受理訴願機關申請許其承受訴願。
79III:訴願事件涉及地方自治團體之地方自治事務者,其受理訴願之上級機關僅就原行政處分之合法性進行審查決定。
(D) 原行政處分所憑理由確屬不當,縱依其他理由認為正當者,仍應以訴願為有理由
:原行政處分所憑理由雖屬不當,但依其他理由認為正當者,應以訴願為無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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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972
A) 提起訴願因逾法定期間而原行政處分顯屬違法或不當者,受理訴願機關應為訴願有理由之決定,撤銷、變更原行政處分
提起訴願因逾法定期間而為不受理決定時,原行政處分顯屬違法或不當者,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得依職權撤銷或變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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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6097
D如果沒看過法條直覺一定會選為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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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229
D: 原行政處分所憑理由雖屬不當,但依其他理由認為正當者,應以訴願為無理由。
立法理由是節省行政資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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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501
回應6F,行政處分之目的性係屬多面向,就目的雖屬不當外,而有可能適用在其他面向,以上僅個人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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