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人民如果對於下級法院的判決不服,則可以在法定期間內向上級法院提起下列那一種行為?
(A) 抗議
(B) 上訴
(C) 舉發
(D) 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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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 B(9659), C(23), D(1073), E(0) #355915
統計: A(30), B(9659), C(23), D(1073), E(0) #355915
詳解 (共 4 筆)
#425480
上訴:凡民、刑訴訟事件,對於下級法院之判決而有所不服,在上訴期間內,對其上級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變更原判決,謂之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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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2277
上訴:判決不服
凡民、刑訴訟事件,對於下級法院之判決而有所不服,在上訴期間內,對其上級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變更原判決,謂之上訴。
訴願: 權利或利益損害
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訴願。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抗告:法院裁定不符
對法院裁定不服者,應向法院提起抗告。抗告除法律別有規定不許提起外,通常皆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提起
時間:
上訴:20日內 抗告:10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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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9110
訴願:
人民對於中央或地方機關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訴願。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抗告:
對法院裁定不服者,應向法院提起抗告。抗告除法律別有規定不許提起外,通常皆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提起。抗告分為抗告與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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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3771
上訴:20日內
抗告:10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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