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我國為鼓勵私人參與辦理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驗教育,頒行有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 實驗教育條例。依據現行該條例,下列何者可以成為該主管機關委託辦理學校的「受託人」?
(A)本國自然人
(B)學校財團法人
(C)學校財團法人設立之私立學校
(D)學校財團法人設立之短期補習班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47), B(157), C(126), D(10), E(0) #2128959

詳解 (共 3 筆)

#3734188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為促進教育創新,鼓勵私人參與辦理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實驗教育,以保障人民學習及受教育權利,增加人民選擇教育方式與內容之機會,促進教育多元化發展,落實教育基本法第十三條規定,特制定本條例。

第 2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教育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第 3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 一、委託私人辦理:指核准設立學校之主管機關(以下簡稱各該主管機關),依學校辦學特性,針對學校土地、校舍、教學設備之使用、學區劃分、依法向學生收取之費用、課程、校長、教學人員與職員之人事管理、行政組織、員額編制、編班原則、教學評量、學校經費運用及學校評鑑等事項,與受託人簽訂行政契約,將學校之全部委託其辦理,或將學校之分校、分部、分班或可以明確劃分與區隔之一部分校地、校舍,於新設一所學校後委託其辦理。 二、受託人:指受各該主管機關委託辦理學校之本國自然人非營利之私法人民間機構團體。但學校財團法人及其設立之私立學校或短期補習班,不得為受託人

三、受託學校:指由受託人受各該主管機關委託辦理之學校,仍屬公立學校。前項第一款新設學校之設立條件,得不受各該教育階段設校相關法令規定之限制。 第一項第二款自然人、私法人或民間機構、團體之代表人或負責人,不得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各款情事之一


資料來源: 全國法規資料庫

14
0
#5555253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12 月 22 日

第 3 條 第一項第二款
受託人:指受各該主管機關委託辦理學校之本國自然人、非營利之私法人或民間機構、團體。但學校財團法人及其設立之私立學校或短期補習班,不得為受託人。

類題
12.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規定,下列何者不得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委託辦理學校之受託人? 
(A) 本國自然人
(B) 非營利之私法人
(C) 非營利之民間機構、團體
(D) 學校財團法人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 - 107年 - 107 初等考試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67385


答案:D
難度:適中

11.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規定,下列何者不是主管機關委託辦理學校之受託人?
(A) 非營利之民間機構
(B) 學校財團法人及其設立之私立學校或短期補習班
(C) 本國自然人
(D) 非營利之私法人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108年 - 108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81323


答案:B
難度:簡單

2
0
#3716798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
(共 12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