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民用航空運輸業自民航局發給許可證之日起,應於多久時間內開始營業?
(A)二十四個月內
(B)十二個月內
(C)六個月內
(D)三個月內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31), B(119), C(145), D(64), E(0) #393013

詳解 (共 4 筆)

#533107
最佳解!
picture
陳宏盈 高三下 (2012/12/05 14:41):23讚!


提供個人的小整理... 
1.民用航空運輸業 : 逾24個月  
2.普通航空業 + 航空地勤業 : 逾12個月

3.航空貨運承攬業 + 航空貨櫃集散站 : 逾6個月

57
0
#1579781

特例應為六個:

民用航空運輸業: 24個月

普通航空業、航空站地勤業、空廚業: 12個月

公路汽車客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 1個月


其餘皆為6個月

30
0
#533109
picture
Chue Yeah Fong 國一上 (2012/12/14 20:50):12讚!
開始月份好幾十種
如果你要一個一個背沒效率
所以只要把特例挑出來就很省事
交通部核准特許後(除了商港的那兩個由航港局特許,其餘全都是轉呈至交通部給予特許)
若不在期限內開始,則將其特許撤銷之!
公路一個月 民航24個月,空廚,地勤,普通航空12個月(航空六業還要加個開業後連續六個月停業)
糟糕,我忘記還有個空廚了,空廚業這條很麻煩,因為他根本是直接說[適用地勤業之法條](民航法第七十七條)
所以很多人都會忘了空廚業,連我自己都忘記了,所以特例有五個
其餘全都是六個月(按照公司法),這樣的背法輕鬆多了!
21
1
#533108
picture
Chue Yeah Fong 國一上 (2012/12/12 19:19):4讚!
其實特例就四個除了陳先生說的那三個再加上公路的1個月
就是法規中的特例開始月份,其餘全都六個月!
1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