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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4年 - 中區國中公民#23213 | 科目:教甄◆公民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中區國中公民#23213

年份:104年

科目:教甄◆公民專業

19.大雄自幼與祖母兩人相依為命,大學畢業後娶女友阿珠為妻,並生下一女臻臻,之後又收養一子小明。某日,大雄因車禍身亡,生前 留有 800 萬元的存款及 200 萬元的負債。根據我國《民法》之規定,下列關於繼承事宜之敘述,何者正確?
(A)法定繼承人為祖母、阿珠、臻臻及小明共 4 人
(B)若採取限定繼承,法定繼承人毋須償還 200 萬元債務
(C)臻臻與小明皆可獲得為 200 萬元的法定應繼分
(D)祖母依法可向其他法定繼承人主張 50 萬元的特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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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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