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廠商欲申請製造、售賣警棍、警銬、電氣警棍,依規定應如何辦理(A)經縣市警察..-阿摩線上測驗
5F 小明 小五上 (2021/02/08)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46&flno=3 警械許可定製售賣持有管理辦法 第 3 條 I. 申請製造、售賣警棍、警銬、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之廠商,應檢附下列文件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層報本部 (內政部) 許可: 一、申請書。 二、負責人資料卡。 三、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四、製造廠商應附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售賣廠商應附經銷合約書及製造廠商許可文件影本。 五、產品圖示及中文說明書(含型號、圖片)。 六、電氣警棍(棒)(電擊器)、防暴網應附產品樣品。 七、電氣警棍(棒)(電擊器)應附相關政府機關測試結果報告;防暴網應附拋射物單位面積發射動能報...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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