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警察人員各種加給之給予,係由下列何機關訂定?
(A) 行政院
(B) 內政部
(C) 內政部警政署
(D) 直轄市、縣(市)政府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886), B(373), C(47), D(39), E(0) #1553902

詳解 (共 3 筆)

#2726169

獎懲政部

加給政院

67
0
#2206485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27條 加給分成勤務加給...
(共 4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
#4396382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S0020005&flno=27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第 27 條

 

警察人員加給分勤務加給、技術加給、專業加給、職務加給、地域加給;其各種加給之給與,由行政院定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S0020005&flno=28

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第 28 條

 

I. 警察人員平時考核之獎懲種類,適用公務人員考績法之規定。

 

II. 警察人員平時考核之功過,依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規定抵銷後,尚有記1大功2次人員,考績不得列乙等以下;記1大功以上人員,考績不得列丙等以下;記1大過以上人員,考績不得列乙等以上。

 

III. 第1項獎懲事由、獎度、懲度、考核監督責任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標準,除依本條例規定外,由內政部定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179&flno=1

警察人員獎懲標準 第 1 條

 

本標準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8條第3項規定訂定之。

8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163391
未解鎖
獎懲 → 內政部 加給 → 行政院 ...
(共 27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