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關於刑法第 125 條濫用追訴或處罰職權罪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本罪之行為主體包含警察人員
(B)本罪屬瀆職罪之一種
(C)本罪設有加重結果犯之處罰規定
(D)本罪包含意圖取供而施脅迫之行為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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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13), B(394), C(1194), D(521), E(0) #1139422
統計: A(1713), B(394), C(1194), D(521), E(0) #1139422
詳解 (共 10 筆)
#1367245
| 第 125 條 | 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 下有期徒刑: 一、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者。 二、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者。 三、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 不使其受追訴或處罰者。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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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3195
19 關於刑法第 134 條準瀆職罪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本罪係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或方法而犯瀆職罪章以外之罪
(B)本罪之成立,不以故意犯瀆職罪章以外之罪者為限
(C)本罪之處罰,係加重所犯之罪法定刑至二分之一
(D)若因公務員身分已有特別規定者,無本罪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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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3181
21.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者,所成立的罪是:
(A)凌虐人犯罪
(B)枉法裁判罪
(C)違法行刑罪
(D)濫用職權追訴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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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3200
1501.下列關於刑法第一二五條第一項濫權追訴處罰罪之敘述,何者正確?
(A)單純的行政長官得為本罪之主體
(B)司法警察官已無爭議地得為本罪之主體
(C)檢察官訊問被告,因被告惡言辱罵而施脅迫,成立本罪。
(D)法官於被告依法有停止羈押的理由,續行羈押,成立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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