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甲金融控股公司於民國102 年3 月1 日曾擔任乙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發起人,則自主管機關核發該證 券投資信託事業營業執照之日起多少年內,不得再擔任其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發起人? (A)1 年 (B)2 年 (C)3 年 (D)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