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甲將他人行動電話之序號與內碼盜拷至自己之行動電話中。依實務見解,甲成立下列何..-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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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F wen421242 國三下 (2023/02/18)
刑法上的文書必須具備幾個條件: 變造:真正文書為內容改變,但未達原有性質的破壞 |
19F 壓咧壓咧 (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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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F b2i2l3l3 大四上 (2024/08/06)
按刑法第216條規定:「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第220條第2項規定:「錄音、錄影或電磁紀錄,藉機器或電腦之處理所顯示之聲音、影像或符號,足以為表示其用意之證明者,亦同。」手機的電子序號及內碼,是手機製造廠商及行動電話通信業者製作,將其輸入於手機的電腦電磁紀錄內,供行動電話通信業者的電腦網路交換控制中心比對查核,以決定是否准許該手機使用者通信之用,為刑法第220條第2項規定之準私文書。盜拷他人手機電子序號及內碼於自己手機後,進而使用盜打的行為,可能構成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