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共有人處分共有物,未得共有人全體同意者,其效力為何?
(A)無效
(B)有效
(C)效力未定
(D)相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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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39), B(127), C(986), D(25), E(0) #194011

詳解 (共 9 筆)

#212760

未得共有人全體同意而為之物權行為,並非無效,而係效力未定,並若於事後承認,則得使該物權行為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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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598

未經全體共有人同意而處分者,屬無權處分
依民法第118條第1項:
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所為之處分,經有權利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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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968
【判例字號】17年上字第1014號

共有人中一人或數人未經全體共有人同意,專擅處分共有物者,其處分行為固不生移轉物權之效力。惟法律行為之同意不必限於行為時為之,若於事前預示,或事後追認者,不得謂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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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5756
第 819 條 (應有部分及共有物之處分...
(共 21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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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038
無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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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1489
共有人處分共有物,未得共有人全體同意者,...
(共 2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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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971
那民法819
各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
共有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他的「應」不就變得沒有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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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168
效力未定....這答案真是模擬兩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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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2083

此題考最高法院17年度上字第1014號判例,共有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未經全體之同意,為效力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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