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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996.甲以重金誘惑剛滿十三歲之少年乙前往丙家中殺害丙,惟乙到達丙家時,適丙外出,而有丙之友人丁來訪,乙將丁誤認為丙,持刀將丁殺死。請問:倘若依據我國實務之見解,以下之敘述,何者為正確?
(A)甲成立殺人罪之間接正犯,乙不成立犯罪
(B)乙為客體錯誤,成立殺人既遂罪
(C)甲不成立犯罪,乙成立殺人既遂罪
(D)乙為打擊錯誤,成立殺人未遂罪
(E)甲成立殺人罪之教唆犯,乙成立殺人未遂罪


答案:A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r81814 國二上 (2014/10/29)
間接正犯-->利用無責任能力.....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5F
Amber Dc 大一下 (2019/04/28)
未滿14歲的屁孩,是無罪的,只能對他保安處分 跟 民事求償
6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1/12/25)

1996.甲以重金誘惑剛滿十三歲之少年乙前往丙家中殺害丙,惟乙到達丙家時,適丙外出,而有丙之友人丁來訪,乙將丁誤認為丙,持刀將丁殺死。請問:倘若依據我國實務之見解,以下之敘述,何者為正確?
(A)甲成立殺人罪之間接正犯,乙不成立犯罪

1996.甲以重金誘惑剛滿十三歲之少年乙前往丙家中殺害丙,惟乙到達丙家時,適丙外..-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