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下列何種意思表示之瑕疵,不會導致該意思表示有得撤銷之效果?
(A)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
(B)錯誤而為意思表示
(C)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D)因傳達人傳達不實之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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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 B(50), C(330), D(45), E(0) #3358777
統計: A(15), B(50), C(330), D(45), E(0) #3358777
詳解 (共 4 筆)
#6279584
(A)第 92 條 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
(B)第 88 條 意思表示之內容有錯誤,或表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將其意思表示撤銷之
(C)第 87 條 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無效。
(D)第 89 條 意思表示,因傳達人或傳達機關傳達不實者,得比照前條(88內容有錯誤)之規定撤銷之。
(B)第 88 條 意思表示之內容有錯誤,或表意人若知其事情即不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將其意思表示撤銷之
(C)第 87 條 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無效。
(D)第 89 條 意思表示,因傳達人或傳達機關傳達不實者,得比照前條(88內容有錯誤)之規定撤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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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09737
c為無效,民法87條
(通謀無效,其他得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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