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依公民投票法規定,有關公共設施之重大政策複決案經否決者,自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至該設施完工啟用後幾年 內,不得重行提出?
(A)2 年
(B)5 年
(C)7 年
(D)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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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77), B(143), C(29), D(261), E(0) #1669242

詳解 (共 9 筆)

#2778959

公投法已修法刪除 有關公共設施之重大政策複決案經否決者,自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至該設施完工啟用後幾年 內,不得重行提出 之規定。


修改新法 第32條
主管機關公告公民投票之結果起
二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 


同一事項之認定由主管機關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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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0471

第 33 條

公民投票案之提案經通過或否決者,自各該選舉委員會公告該投票結果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

但有關公共設施之重大政策複決案經否決者,自投票結果公告之日起至該設施完工啟用後八年內,不得重行提出。

前項之同一事項,包括提案之基礎事實類似、擴張或減縮應受判斷事項者。前項之認定由審議委員會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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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1318
107年1月3日已修正公民投票法原3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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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33151
公投法提案遭否決:3年不得提出nn重大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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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0143
公投法第32條
公投結果2年內,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行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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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4634
三重 大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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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7547

已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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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7596
原本答案為D,修改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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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7597
原本題目:2 依公民投票法規定,有關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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