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依憲法、憲法增修條文及司法院釋字第 601 號解釋之意旨,關於司法院大法官之身分與保障,下列敘述
何者錯誤?
(A)大法官亦受憲法第 81 條法官非依法律不得減俸之保障
(B)並為司法院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C)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D)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屬於憲法第 80 條規定之法官
統計: A(509), B(628), C(292), D(2470), E(0) #1651724
詳解 (共 10 筆)
中華民國憲法
第80條(法官依法獨立審判)
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第81條(法官之保障)※增修§5~不適用
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5條(司法院)
(1)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2)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其中八位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任期四年,其餘大法官任期為八年,不適用前項任期之規定。
(4)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5)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
(6)司法院所提出之年度司法概算,行政院不得刪減,但得加註意見,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
感謝摩友fish,
企鵝依此標示其他重點
中華民國憲法
第80條(法官依法獨立審判)
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第81條(法官之保障)※增修§5~不適用
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5條(司法院)
(1)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自中華民國九十二年起實施,不適用憲法第七十九條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一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
(2)司法院大法官任期八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3)中華民國九十二年總統提名之大法官,其中八位大法官,含院長、副院長,任期四年,其餘大法官任期為八年,不適用前項任期之規定。
(4)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5)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
(6)司法院所提出之年度司法概算,行政院不得刪減,但得加註意見,編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
概念是...司法院大法官是政務官, 任命方式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 所以任期吳寶春無保障
釋字第 601 號
選項A漏了幾個字,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非依法律不得減俸,即亦受憲法第81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