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之行政處分,其效力為何?
(A)自始不生效力
(B)違法而得撤銷
(C)得依申請補正
(D)得轉換為其他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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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860), B(77), C(285), D(6), E(0) #159952
統計: A(3860), B(77), C(285), D(6), E(0) #159952
詳解 (共 4 筆)
#1088716
| 111 條 | 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 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 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 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 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 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 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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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640
無效之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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