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甲竊取乙市值一百萬元的手錶,並將手錶以兩百萬元出售給丙。事後乙如果要向甲請求 交付該兩百萬元的價款,應以何種法律關係主張?
(A)不法管理
(B)不當得利
(C)侵權行為
(D)適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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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3), B(283), C(91), D(4), E(0) #1528213

詳解 (共 3 筆)

#3533881

不法管理是指管理人明知為他人之事務,仍作為自己之事務而管理。在不法管理中,管理人是以自行取得管理效果為目的,主觀上是為自己而管理,客觀上將管理利益歸屬於自己,對本人造成損害,構成侵權行為,管理人應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管理人所賠償損失額的計算,當管理人所得利益低於本人實際損失時,以本人的實際損失計算;當管理人所得利益高於本人實際損失的,以管理人的所得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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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6305
無法律義務管理他人之事: 一,為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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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138
不法管理是指管理人明知為他人之事務,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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