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警察預算屬政府預算之一環,而警察法亦有對預算之規劃與補助程序之相關規定,下列..-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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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 小五上 (2021/04/06)
(A)地方警察機關預算標準,由地方按各地區情形分別規劃之。 由中央按各地區情形分別規劃之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01&flno=16 警察法 第 16 條 I. 地方警察機關預算標準,由中央按各該地區情形分別規劃之。 II. 前項警察機關經費,如確屬不足時,得陳請中央補助。 V(B)警察機關經費不足之補助,不得變更其用途,直轄市、縣(市)議會亦得監督其執行。 正確 https://cons.judicial.gov.tw/jcc/zh-tw/jep03/show?expno=307 解釋字號 釋字第307號 解釋公布院令 中華民國 81 年 10 月 30 日 解釋爭點 省縣得就省警政及縣警衛業務編預算? 理由書 省警政及縣警衛之實施,其所需經費之預算,須依上述標準編列,如確屬不足時,得依同條.....看完整詳解 |
3F 考試上榜不QQ 高三下 (2022/03/07)
警察法第16條: 1地方警察機關預算標準,由中央按各該地區情形分別規劃之。 2前項警察機關經費,如確屬不足時,得陳請中央補助。 警察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 本法第十六條地方警察機關預算標準,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核定施行,地方警察機關經費不足時,得陳請補助之程序;直轄市報由內政部轉請行政院核定;縣(市)報由內政部警政署轉請內政部核定。 釋字307理由書後段: 其所需經費之預算,須依上述標準編列,如確屬不足時,得依同條第二項規定呈請補助,省(直轄市)由中央補助,縣(市)由省補助。地方對於此項補助,雖不得變更其用途,省(直轄市)縣(市)議會仍得依法監督其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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