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酒店老闆甲,因酒客丙屢次白吃白喝,酗酒滋事,早心生不滿。某日,見丙又進店內索..-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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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pesegut 大一上 (2021/10/31)
乙屬無罪,其雖有幫助犯罪,但其幫助屬於「中性幫助」,所以應屬無罪。 參考:https://www.legis-pedia.com/article/crime-penalty/679#footnote-6 臺灣高等法院94年度上訴字第3195號刑事判決:「按所謂的中性幫助,係指提供助力者的行為雖然可以用來幫助他人實現構成要件,但是助力行為本身可以是對任何人為之,助力的行為,相對於正犯行為人或正犯的行為有其獨立性,並非專為法律上不法的目的而為之,例如販賣斧頭予行為人,行為人持斧以殺妻,或者律師、會計師提供專業意見,顧客以該專業意見逃漏稅捐。」 以下為個人想法: 所謂中性幫助其實可以看成對於任何人都會做的日常行為,刑法三十條所規範的應該是指你平常不會做的行為,卻因為...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