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依據內政部核定修正「警察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第 4 點之規定,各..-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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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凝 高三下 (2024/06/15)
依據內政部核定修正「警察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第 4 點之規定,各警察機關編排超時服勤時數之一般規定,每月超時服勤,除第 5 點、第 6 點執行其特別勤務之人員外,其時數不得超過幾小時?
(A) 60 小時
(B) 70 小時
(C) 80 小時
(D) 100 小時
依據內政部警政署112年9月1日修正「警察機關輪班輪休人員勤休實施要點」
第四點
各警察機關編排超時服勤時數,以二小時為度;必要時,最多以延長二小時為限,並應將增加超時服勤時數陳報分局長、大隊長、直屬隊長或警察所所長核定。 超時服勤時數連同前點服勤時數,每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處理臨時緊急案件或無法及時調度人力因應,連同當日服勤時數不得超過十四小時;每月超時服勤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小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