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17歲甲就讀某高中,註冊前竟將父母交給他的學費新臺幣(下同)5萬元,擅自拿去向乙購買A貴重首飾,當日完成交付該首飾及付款。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A首飾之買賣契約,尚未生效
(B)5萬元價金之移轉契約,尚未生效
(C)A首飾之所有權移轉契約,不生效力
(D)A首飾之買賣契約,經法定代理人承認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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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8), B(83), C(820), D(176), E(0) #3126494
統計: A(118), B(83), C(820), D(176), E(0) #3126494
詳解 (共 3 筆)
#5883526
17歲甲按民法第13條第2項為「限制行為能力」,再參照第77條本文:「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以及第79條:「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綜上,本題之法律行為分析如下:
1、甲之父母給甲之學費5萬元,該5萬元只能作為學費花用,並無其他用途之許可。(注意§84)
2、甲、乙間首飾買賣契約:效力未定
3、首飾交付:§77但書 屬於純或法律上利益,有效
4、價金交付:§77本文屬於處分行為,效力未定
可知本題:C選項「A首飾之所有權移轉契約,不生效力」應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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