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下列有關股份有限公司的敘述,何者錯誤
(A)由七人以上股東所組成
(B)公司之生命無限
(C)股份可以自由轉讓
(D)所有權與管理權分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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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02), B(304), C(13), D(16), E(0) #181100

詳解 (共 3 筆)

#721775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項規定

公司的種類

一、無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之公司。
二、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三、兩合公司:指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組織,其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有限責任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四、股份有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全部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所以答案應該是A吧~
再麻煩摩大修改~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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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2461
法人應該是 無限生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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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855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A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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