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下列關於有限公司之敘述,何者錯誤?
(A)有限公司之董事為公司之負責人
(B)有限公司之資本總額,應由各股東全部繳足,不得分期繳納或對外招募
(C)有限公司不執行業務之股東,均得行使監察權
(D)有限公司必須由 2 人以上股東所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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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1), B(1399), C(775), D(2127), E(0) #659951

詳解 (共 3 筆)

#948374

公司法第2

公司分為左列四種:

一、無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之公司。

二、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

司。

三、兩合公司:指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組織,其

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有限責任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四、股份有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全部資本分

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公司名稱,應標明公司之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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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0034
(D)有限公司:由1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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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7277
公司法第8條第1項
本法所稱公司負責人:在無限公司、兩合公司為執行業務或代表公司之股東;在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為「董事」。 (A正確)
 
公司法第109條
不執行業務之股東,均得行使監察權;其監察權之行使,準用第四十八條之規定。 (C正確)
 
公司法第100條
公司資本總額,應由各股東全部繳足,不得分期繳款或向外招募。 (B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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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406338
未解鎖
法規名稱: 公司法 EN 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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