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關於憲法第 14 條集會自由的敘述,何者錯誤? ..-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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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Tiff 大二下 (2021/04/07)
釋字第718號解釋 集會遊行法申請許可規定未排除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之部分,違憲? - - - 憲法第十四條規定人民有集會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以集體行動之方式和平表達意見,與社會各界進行溝通對話,以形成或改變公共意見,並影響、監督政策或法律之制定,係本於主權在民理念,為實施民主政治以促進思辯、尊重差異,實現憲法兼容並蓄精神之重要基本人權。為保障該項自由,國家除應提供適當集會場所,採取有效保護集會之安全措施外,並應在法律規定與制度設計上使參與集會、遊行者在毫無恐懼的情況下行使集會自由(本院釋字第四四五號解釋參照)。以法律限制人民之集會自由,須遵守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方符合憲法保障集會自由之本旨。 室外... 查看完整內容 |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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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Chu 國二下 (2022/02/09)
國際社會以《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為標準,其中第21條明訂:和平集會之權利,應予確認。《中華民國憲法》第14條亦規定人民有集會之自由,根據大法官釋字第 445 號解釋,集會自由與憲法第11條規定之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同屬表達自由之範疇,為實施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基本人權。國家為保障人民之集會自由,應提供適當集會場所,並保護集會、遊行之安全,使其得以順利進行。 關於集會遊行權利有4個基本概念: 一、僅保障和平集會 《公約》所保障的集會權利只涵蓋和平集會,並不保障有暴力意圖的集會。然而政府不能以有可能出現暴力反示威;或是有非組織者及懷有暴力意圖的極端主義者出現;或是遊行有組織者無法控制的風險,可能...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