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關於總統解散立法院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總統即應於 10 日內解散立法院
(B)總統發布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C)於緊急命令生效期間內,總統仍得解散立法院
(D)總統於解散立法院前,應先諮詢立法院院長並取得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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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14), B(4702), C(272), D(1076), E(0) #796186

詳解 (共 10 筆)

#1084834
*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1.行政院院長之任免命令
2.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
3.解散立法院之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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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6140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2    條
總統、副總統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全體人民直接選舉之,自中華民國八十
五年第九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實施。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應聯名登記,在
選票上同列一組圈選,以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在國外之中華民國自由
地區人民返國行使選舉權,以法律定之。
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
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不適用憲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
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
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
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
急命令立即失效。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
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
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
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
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總統、副總統之任期為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不適用憲法第四十七條之
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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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8446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關於總統解散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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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4001
A)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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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7603
A選項答案應該是錯在 憲修3,行政院院長得呈請總統解善立法院,而菲總統即應解散立法院,總統只能被動解散立法院

第 3 條 (行政院)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 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 ,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 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 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 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 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 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 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 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國家機關之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以法律為準則性之規定。 各機關之組織、編制及員額,應依前項法律,基於政策或業務需要決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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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2711
參憲法增修條文§2 V,總統只是要諮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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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5777
(A)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10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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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89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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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4531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3款規定: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5項規定: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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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306
增修條文第三條行政院長得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這只是建議權不是必要的條件,主要還是看總統的意思,如果總統有想在不信任案後解散國會,那增修條文第二條諮詢立院長才是必要條件,不管立院長的想法為何,總統仍保有是否宣告解散國會的權力,大家看這樣解讀有無問題,幫忙調整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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