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依據我國貨物稅條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產製貨物者,貨物稅納稅義務人為產製廠商,於出廠時課徵
(B)應稅貨物在廠內供消費,不視為出廠
(C)委託代製貨物者,貨物稅納稅義務人為受託之產製廠商,於出廠時課徵
(D)進口貨物者,貨物稅納稅義務人為收貨人、提貨單或貨物持有人,於進口時課徵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 B(344), C(26), D(15), E(0) #2799757

詳解 (共 2 筆)

#5511737

依貨物稅條例

第2 條 (納稅義務人及課徵時點)

I 貨物稅之納稅義務人及課徵時點如下:

一、產製貨物者,為產製廠商,於出廠時課徵。(A)

二、委託代製貨物者,為受託之產製廠商,於出廠時課徵。(C) 
三、進口貨物者,為收貨人、提貨單或貨物持有人,於進口時課徵。(D) 
四、法院及其他機關(構)拍賣或變賣尚未完稅之應稅貨物者,為拍定人、買受人或承受人,於拍賣或變賣時課徵。

五、免稅貨物因轉讓或移作他用而不符免稅規定者,為轉讓或移作他用之人,於轉讓或移作他用時課徵。但轉讓或移作他用之人不明者,納稅義務人為貨物持有人。

II 前項第二款委託代製之貨物,委託廠商為產製應稅貨物之廠商者,得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以委託廠商為納稅義務人。

III 應稅貨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出廠:

一、在廠內供消費。(B)

二、在廠內加工為非應稅產品。

三、在廠內因法院及其他機關(構)拍賣或變賣以外之事由而移轉他人持有。

四、產製廠商申請註銷登記時之庫存貨物。

五、在廠內及未稅貨物於出廠移運至加工、包裝場所或存儲未稅倉庫中,有遇火焚毀、落水沉沒或其他人力不可抵抗災害以外之情事,致滅失或短少。
3
0
#5212398
貨物稅條例第 2 條貨物稅之納稅義務人及...
(共 45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