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釋:
A:立法解釋:
以解釋的主體做為區分,立法機關所做成的解釋
例:民法$69:天然孳息…
B:文理解釋、文字解釋、文義解釋
以解釋的方法-文理解釋做為區分,依法條文字意義做成的解釋
例:民法中善意,指不知情…
C:擴充解釋、擴張解釋:
以解釋方法-論理解釋區分,不拘泥於文字,依法條邏輯推論
例:領土擴張為領空、領海
D:歷史解釋:
以解釋方法-論理解釋區分,不拘泥法條文字,以相關資料,探求立法者原意
例:立法沿革、立法理由、立法資料等等。
20 關於自己所有之物得否為刑法第320條第1項普通竊盜罪之行為客體的爭議,若援..-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