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依法徵收之土地為出租耕地時,土地所有權人應如何補償耕地承租人?
(A)以其所得之補償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餘額之三分之一,補償耕地承租人
(B)以其所得之補償地價加四成後,扣除土地增值稅後餘額之三分之一,補償耕地承租人
(C)以其所得之補償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餘額之三分之二,補償耕地承租人
(D)以其所得之補償地價加四成後,扣除土地增值稅後餘額之三分之二,補償耕地承租人
詳解 (共 2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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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條(收回耕地之補償) 耕地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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