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甲、乙、丙三人涉嫌共同偷竊某超商之貨品,經檢察官核發傳票傳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由於甲、乙、丙共同竊盜,因此只要針對甲所核發之傳票上面記載乙、丙,並僅送達給甲,
對甲、乙、丙三人即生合法送達效力
(B)檢察官核發傳票須以警察通知書為前提要件,不得逕行核發傳票
(C)由於偵查中尚未確認犯罪,因此甲、乙、丙無出庭義務
(D)傳票應記載「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命拘提」此事項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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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1 條 傳喚被告,應用傳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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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1 條 傳喚被告,應用傳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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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訴第71條2項4款 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