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教學目標若以「區別、選擇、推知」等行為動詞敘寫,其應屬認知領域的哪一層次?
(A)分析
(B)知識
(C)綜合
(D)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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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9), B(6), C(21), D(42), E(0) #121011

詳解 (共 2 筆)

#999581
教學目標 動詞寫法
分析→比較、對照、區別
理解→分類、解釋、述說
(大家可以搜尋一下 教學目標 動詞,就有詳細表單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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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6269

布魯姆(B. Bloom)認知領域(Cognitive Domain)
美國教育心理學家布魯姆將教育目標分為認知、情意、技能三類。

在認知領域中,又可細分為知識、理解、應用、分析、綜合、評價等六個認知層次。

1. 知識即是記憶、認識,能回憶重要名詞、事實、方法、規準、原理原則等。
2. 理解是要能對重要名詞、概念之意義有所掌握,能轉譯、解釋。
3. 應用是要能將所學到的知識概念、方法、步驟、原則通則等等應用到不同的情境中。
4. 分析是要將知識的某些訊息,所包含的成分、元素、關係、組織原理等等分解出來,重新加以組合,並釐清之間的關係。
5. 綜合是能將知識訊息的某些要素重新安排或合併為有組織的整體,或呈現其間的關係。
6. 評鑑是要依照某規準對知識訊息做評價或比較。
(資料參考自教師行動學習研習http://jeromewen0531.blogspot.tw/2013/04/k-12-b-bloom.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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