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有關瓦斯行之儲存場所下列
敘述何者正確?
(A)通路面積至少應占儲存場所面積之 20%以上
(B)採用不燃材料構造之地面二層建築物,屋頂應以輕質金屬板或其他輕質不燃材料覆蓋,屋簷並
應距離地面 2.5 公尺以上
(C)灌氣容器、殘氣容器及逾期鋼瓶,應分開儲存,並直立放置,且不可重疊堆放
(D)周圍 3 公尺範圍內,應嚴禁煙火,且不得存放任何可燃性物質
統計: A(4671), B(930), C(1668), D(917), E(0) #2019555
詳解 (共 9 筆)
A)正確
B)地面一層
C)不得儲放逾期容器
D)2公尺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70條
(A)七、通路面積至少應占儲存場所面積之百分之二十以上。
(B)四、採用不燃材料構造之地面一層建築物,屋頂應以輕質金屬板或其他輕
質不燃材料覆蓋,屋簷並應距離地面二點五公尺以上。
(C)六、灌氣容器與殘氣容器,應分開儲存,並直立放置,且不可重疊堆放。
灌氣容器並應採取防止因容器之翻倒、掉落引起衝擊或損傷附屬之閥
等措施。
十三、場所專用,且不得儲放逾期容器。
(D)八、周圍二公尺範圍內,應嚴禁煙火,且不得存放任何可燃性物質。但儲
存場所牆壁以厚度九公分以上鋼筋混凝土造或具有同等以上強度構築
防護牆者,不在此限。
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之構造、設備及安全管理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70條
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之構造、設備及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
一、設有警戒標識及防爆型緊急照明設備。
二、設置氣體漏氣警報設備。
三、設置防止氣體滯留之有效通風裝置。
四、採用不燃材料構造之地面一層建築物,屋頂應以輕質金屬板或其他輕質不燃材料
覆蓋,屋簷並應距離地面二點五公尺以上。 【B: 地面二層建築物→地面一層建築物】
五、保持攝氏四十度以下之溫度;容器並應避免防止日光之直射。
六、灌氣容器與殘氣容器,應分開儲存,並直立放置,且不可重疊堆放。灌氣容器並
應採取防止因容器之翻倒、掉落引起衝擊或損傷附屬之閥等措施。
【C : 灌氣容器與殘氣容器及逾期容器】
七、通路面積至少應占儲存場所面積百分之二十以上。 【 A : 正確 】
八、周圍二公尺範圍內,應嚴禁煙火,且不得存放任何可燃性物質。但儲存場所牆壁
【D : 周圍三公尺→周圍二公尺】
以厚度九公分以上鋼筋混凝土造或具有同等以上強度構築防護牆者,不在此限。
九、避雷設備應符合CNS一二八七二規定,或以接地方式達同等以上防護性能者。但
因周圍環境,無致生危險之虞者,不在此限。
十、人員不得攜帶可產生火源之機具或設備進入。
十一、設有專人管理。
十二、供二家以上販賣場所使用者,應製作平面圖,註明場所之面積、數量、編號及
商號名稱等資料,並懸掛於明顯處所。
十三、場所專用,且不得儲存逾期容器。
第 70 條
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之構造、設備及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設有警戒標示及防爆型緊急照明設備。
二、設置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
三、設置防止氣體滯留之有效通風裝置。
四、採用不燃材料構造之地面一層建築物,屋頂應以輕質金屬板或其他輕
質不燃材料覆蓋,屋簷並應距離地面二點五公尺以上。
五、保持攝氏四十度以下之溫度;容器並應防止日光之直射。
六、灌氣容器與殘氣容器,應分開儲存,並直立放置,且不可重疊堆放。
灌氣容器並應採取防止因容器之翻倒、掉落引起衝擊或損傷附屬之閥
等措施。
七、通路面積至少應占儲存場所面積之百分之二十以上。
八、周圍二公尺範圍內,應嚴禁煙火,且不得存放任何可燃性物質。但儲
存場所牆壁以厚度九公分以上鋼筋混凝土造或具有同等以上強度構築
防護牆者,不在此限。
九、避雷設備應符合 CNS 一二八七二規定,或以接地方式達同等以上防
護性能者。但因周圍環境,無致生危險之虞者,不在此限。
十、人員不得攜帶可產生火源之機具或設備進入。
十一、設有專人管理。
十二、供二家以上販賣場所使用者,應製作平面配置圖,註明場所之面積
、數量、編號及商號名稱等資料,並懸掛於明顯處所。
十三、場所專用,且不得儲放逾期容器。
公危法第70條(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之構造、設備及安全管理)
1、設有警戒標示及防暴緊急照明設備。
2、設計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
4、採用不燃材料構造之地面一層樓建築物,屋頂應以輕質金屬板或其他輕質不燃材料覆蓋,屋簷並應距離地面2.5公尺以上。
7、通路面積至少應佔儲存場所面積之20%以上。
我的想法是:
73條是不是算是販賣場所的「容器保管室」而不能算是儲存場所?
像他在71條裡面,就會把容器保管室和儲存場所區分開來。
另外在第6條裡定義的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
僅含製造和處理場所的「容器儲存室」,沒有寫到販賣的。
(不知道這樣解釋對不對,有誤請指正)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有關瓦斯行之儲存場所下列 敘述何者正確?
(A) 通路面積至少應占儲存場所面積之 20%以上
第七十條第七款規定,「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之構造、設備及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七、通路面積至少應占儲存場所面積之百分之二十以上。」
(B) 採用不燃材料構造之地面二層建築物,屋頂應以輕質金屬板或其他輕質不燃材料覆蓋,屋簷並應距離地面 2.5 公尺以上
第七十條第四款規定,「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之構造、設備及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四、採用不燃材料構造之地面一層建築物,屋頂應以輕質金屬板或其他輕質不燃材料覆蓋,屋簷並應距離地面二點五公尺以上。」
(C) 灌氣容器、殘氣容器及逾期鋼瓶,應分開儲存,並直立放置,且不可重疊堆放
第七十條第六款規定,「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之構造、設備及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六、灌氣容器與殘氣容器,應分開儲存,並直立放置,且不可重疊堆放。灌氣容器並應採取防止因容器之翻倒、掉落引起衝擊或損傷附屬之閥等措施。」
第十三款規定,「場所專用,且不得儲放逾期容器。」
(D) 周圍 3 公尺範圍內,應嚴禁煙火,且不得存放任何可燃性物質
第七十條第八款規定,「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之構造、設備及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規定:... 八、周圍二公尺範圍內,應嚴禁煙火,且不得存放任何可燃性物質。但儲存場所牆壁以厚度九公分以上鋼筋混凝土造或具有同等以上強度構築防護牆者,不在此限。」
構造:
- 應為不燃材料建造的地面一層建築物。
- 屋頂應使用輕質不燃材料,且屋簷距離地面至少 2.5 公尺。
- 通路面積應占儲存場所面積的 20%以上。
- 周圍 2 公尺內應嚴禁煙火及存放可燃性物質,除非牆壁是厚度 9 公分以上的鋼筋混凝土或同等強度的防護牆。
設備:
- 須設置警戒標示及防爆型緊急照明設備。
- 必須安裝氣體漏氣自動警報設備。
- 應有有效通風裝置以防止氣體滯留。
- 應保持攝氏 40 度以下的溫度,並防止容器受到陽光直射。
- 應設置符合 CNS 一二八七二 規定或具同等以上防護性能的避雷設備,除非周圍環境沒有危險。
安全管理:
- 灌氣容器與殘氣容器必須分開儲存,並直立放置,不可重疊堆放。灌氣容器應採取措施防止傾倒或掉落損壞閥門。
- 禁止攜帶可能產生火源的機具或設備進入。
- 應有專人管理。
- 若是供兩家以上販賣場所使用,需有標示面積、數量、編號及商號名稱的平面配置圖。
- 儲存場所必須專用,不得存放逾期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