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7 行政機關舉行聽證時,因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人數眾多,且利害關係複雜,為使聽證程序正常進 行,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得選定當事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有共同利益之多數當事人,未共同委任代理人者,得選定其中至多五人為當事人
(B)選定當事人有數人者,均得單獨為全體於聽證程序中陳述意見
(C)當事人之選定非以書面通知行政機關者,選定不生效力
(D)經選定當事人者,僅得由該當事人為程序行為,其他當事人一律脫離行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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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1537036 大一下 (2019/07/24)
行政程序法 第 27 條多數有共同利益之當事人,未共同委任代理人者,得選定其中一人至五人為全體為行政程序行為。未選定當事人,而行政機關認有礙程序之正常進行者,得定相當期限命其選定;逾期未選定者,得依職權指定之。經選定或指定為當事人者,非有正當理由不得辭退。經選定或指定當事人者,僅得由該當事人為行政程序行為,其他當事人脫離行政程序。但申請之撤.....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6F
張懷安 大三上 (2020/04/29)

(A)有共同利益之多數當事人,未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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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F
國營新手 大三下 (2021/04/28)

一律


8F
最佳姐✨(國考跨職系五榜❤ 高二下 (2021/09/16)
政機關舉行聽證時,因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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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行政機關舉行聽證時,因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人數眾多,且利害關係複雜,為使聽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