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A沒錯,題目問何者規定在憲法本文或增修條文,除A以外其他規定在各組織法中。
中華民國憲法 第93條
監察委員之任期為六年,連選得連任。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7條第2項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
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憲法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三條
之規定停止適用。
21 下列何人之任期,係明文規定在憲法本文或增修條文中? (A)監察委員(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