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依司法院釋字第558號解釋,法律若規定國民入出境均應經許可,且對未經許可入境者予以刑罰制裁,係違反何種原則?
(A)誠信原則
(B)比例原則
(C)明確性原則
(D)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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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8), B(1056), C(102), D(104), E(0) #262881

詳解 (共 4 筆)

#253550
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遷徙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自由設定住居所、遷徙、旅行,包括入出國境之權利。人民為構成國家要素之一,從而國家不得將國民排斥於國家疆域之外。於臺灣地區設有住所而有戶籍之國民得隨時返回本國,無待許可,惟為維護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人民入出境之權利,並非不得限制,但須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並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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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3059
於臺灣地區設有住所而有戶籍之國民得隨時返回本國,無待許可,惟為維護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人民入出境之權利,並非不得限制,但須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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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6931

法律若規定國民入出境均應經許可,且對未經許可入境者予以刑罰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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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3364
釋字第558號解釋文【國安法就人民入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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