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依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之規定,停留簽證之效期最長不得超過幾年?
(A)一年
(B)二年
(C)三年
(D)五年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62), B(53), C(610), D(1915), E(0) #880220

詳解 (共 5 筆)

#2395055



簽證種類

在台期間

入境次數

簽證效期

法條

短期停留簽證

不超過6個月

單次及多次

最長不超過5

護照簽證細則9

長期居留簽證

超過6個月

  一律單次

不得超過6個月

護照簽證細則10

105
0
#1121335

《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第九條第三項規定,停留簽證之效期最長不得超過五年,入境次數分為單次及多次。

49
0
#2373493

外交、禮遇、停留都是五年

駐外館處簽發之居留簽證一律為單次入境,其簽證效期不得超過六個月;持證人入境後,應依法申請外僑居留證

外僑居留證之有效期間,自許可之翌日起算,最長不得逾三年

有依親對象死亡、懷孕等可以辦展延 

44
1
#2373733

居留簽證的效期是6個月喔

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

第十一條

本條例第十一條所稱長期居留,指擬在我國境內作超過六個月之居留者。

駐外館處簽發之居留簽證一律為單次入境,其簽證效期不得超過六個月;持證人入境後,應依法申請外僑居留證。

在我國境內核發之居留簽證,僅供持憑申請外僑居留證,不得持憑入境。

14
0
#2303014
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 第 9 條 ...
(共 13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