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就法定夫妻財產制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夫或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
(B)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視為夫妻共有
(C)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
(D)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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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63), B(1888), C(931), D(285), E(0) #3171285
統計: A(563), B(1888), C(931), D(285), E(0) #3171285
詳解 (共 10 筆)
#6142430
1.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
2.夫或妻婚前財產,於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孳息,視為婚後財產。
(B)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
視為夫妻共有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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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6891
補充A
依據 台灣民法,夫妻的 婚前財產 及其 婚後孳息 的歸屬如下:
1. 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
• 根據《民法》第 1030 條之 1,夫妻各自的婚前財產屬於個人所有,不會因結婚而自動變成婚後共同財產。
2. 婚前財產的孳息屬於婚後財產:
• 根據《民法》第 1030 條之 1,第 2 項規定,婚前財產在婚姻存續期間所產生的孳息(例如利息、租金等),屬於夫妻的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範疇,也就是婚後財產的一部分。
• 這意味著在婚姻關係終止或離婚時,婚前財產所生的孳息可以納入剩餘財產分配範圍內,作為分配計算的一部分。
簡單說明
• 婚前財產:仍屬於各自的個人財產,不納入婚後共同財產。
• 婚前財產的孳息:視為婚後財產,在婚姻終止時會納入剩餘財產分配。
1. 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
• 根據《民法》第 1030 條之 1,夫妻各自的婚前財產屬於個人所有,不會因結婚而自動變成婚後共同財產。
2. 婚前財產的孳息屬於婚後財產:
• 根據《民法》第 1030 條之 1,第 2 項規定,婚前財產在婚姻存續期間所產生的孳息(例如利息、租金等),屬於夫妻的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範疇,也就是婚後財產的一部分。
• 這意味著在婚姻關係終止或離婚時,婚前財產所生的孳息可以納入剩餘財產分配範圍內,作為分配計算的一部分。
簡單說明
• 婚前財產:仍屬於各自的個人財產,不納入婚後共同財產。
• 婚前財產的孳息:視為婚後財產,在婚姻終止時會納入剩餘財產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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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1208
推定 101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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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60057
(B)「推定為」夫妻共有,
而非「視為」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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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8459
(B) 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視為夫妻共有
1. 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不能證明為婚前或婚後財產者,推定為婚後財產;不能證明為夫或妻所有之財產,推定為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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