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比較民事訴訟之第二審與第三審上訴程序,下列敘述何者完全正確?
(A)第二審程序,上訴人得擴張上訴聲明,被上訴人亦得提起附帶上訴;第三審程序,上訴人不得擴張上訴聲明,被上訴人亦不得提起附帶上訴
(B)第二審程序,以得提出新攻擊或防禦方法為原則,以不得提出為例外;第三審程序則完全不得提出新攻擊或防禦方法
(C)第二審判決,以經必要言詞辯論為原則,以不經言詞辯論為例外;第三審判決,以不經言詞辯論為原則,以經言詞辯論為例外
(D)第二審為事實審,得為事實之調查;第三審為法律審,完全不得調查事實
詳解 (共 8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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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第 436-28 條當事人於第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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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第二審程序,上訴人得擴張上訴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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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關於第二審上訴,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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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第二審程序436-63 準用通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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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 第 474 條第三審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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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更正,第三審準用第二審,因此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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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 萱 說:第三審法院," 僅得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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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第481條 除本章別有規定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