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專技普考_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133636
年份:114年
科目:專技◆民法概要
21 民法對於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於第 1138 條設有明文規定。下列相關之說明,何者正確?
(A)被繼承人死亡時之配偶,於被繼承人死亡後 2 年內再婚者,喪失其原已取得之繼承權
(B)被繼承人死亡時,其已出家之子女,無繼承之資格與地位
(C)養子女與養父母之親生子女,雖因法律擬制而為旁系親屬,然因欠缺真實血緣關係,非屬民法 第 1138 條第 3 順位之法定繼承人
(D)父再婚之後妻,與前妻之子女,僅為直系姻親關係,因此後妻對於前妻子女之死亡,無繼承其 遺產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