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依憲法增修條文,下列何者專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
(A)政黨違憲案件
(B)立法委員違反議事紀律案件
(C)公務員違反法律案件
(D)大法官失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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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349), B(61), C(100), D(266), E(0) #248942

詳解 (共 3 筆)

#1438880

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第4項

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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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9178
第 2 條 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件,其程序除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之 規定外,適用本規則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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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1372

.立法院會議時,如有立法委員違反議事規則或其他妨礙議場秩序之行為者,主席得警告或制止,並得禁止其發言,其情節重大者,主席得交付立法院紀律委員會審議後,提出立法院會議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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