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臨時職位不需要公開招聘,儘管這種制度經常因其靈活性而受到讚揚,但它們允許自由裁量任命。當臨
時工作者有目的地過渡到長期公務員職位時,政治化的風險會特別高」 ,這樣的論述與下列那一人事行政 主題的背景知識最為無關?
(A)功績制
(B)職位分類制
(C)彈性用人
(D)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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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50), B(1685), C(275), D(219), E(0) #2781567
統計: A(1450), B(1685), C(275), D(219), E(0) #2781567
詳解 (共 10 筆)
#5491318
- 功績制度:
- 1883年「文官法」,又稱「潘德頓法」,象徵「功績」為核心的競爭考試模式,而1939年訂定「哈契法」,即為「文官中立」之規範
- 制度價值為「經濟」、「效率」與「效能」
- 功績制度的目標:
- 透過公開競爭的考試來任用人員
- 去政治化:認為文官的運作是政治中立的精神,來自本身的專業與技術能力,而非政黨活動
- 職位任期的保障:分贓制透過政黨輪替以決定行政人員的在位與否,而文官改革者則認為,公職的任期應植基於工作表現而非政治或政黨的酬庸,此唯有透過功績徵選方式方能達成。
題目的內容有一個重點是:「臨時工作者有目的地過渡到長期公務員職位時,會有政治化風險高」,而功績制就是認為不可以有所謂的政治任命,所以其實題意跟「功績制」是有關係的。
- 職位分類制:以事情為中心,就職位的職責內容以及工作的性質加以區分,亦即區分職位的工作性質以及品鑑職務責任輕重、繁簡難易與資格條件高低之等第。
- 策略化人力資源管理的實踐即為「美國文官法改革」:資深文官職,亦即適度地賦予政治任命高級文官,有助於組織內部的創新彈性用人(陳真公共管精論2020版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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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7529
品人 職事
B職位類型----臨時職位
C彈性用人---制度
D允許自由裁量任命---HSM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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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73972
我覺得這題實際上是和(A)無關
功績制的關鍵字是「公開競爭」+「專業」。
我在公部門看到的情況...
臨時人員99%以上靠關係進來 = 沒啥專業
(EX:前女友的小孩、好友的小孩、某高官無工作經驗的太太等)
而且基本上都內定 = 沒有公開競爭
然後臨時人員的缺...
聽同事說很多都原來是高普考的缺..(代表原先有設定"做特定事"的職位)
其實是符合職位分類制。
這種彈性用人(包含約僱/聘用/臨時人員,簡稱一年一聘)
當他們占到原先高普缺後,因為背景硬,大多只做五分之一或十分之一的工作量,
而剩下沒做的工作,長官就會指派國考上榜的人去接。
這就是為啥很多公務員一人當三至五人用,甚至更多工作量。
如果考上屎缺的公務員不做,那更好了,高普地特缺若離職率高,
該缺大部分會變成「彈性用人缺」,重複上述的惡性循環,
造成國考上榜人員無上限的工作量,身體差變成入門磚。
奉勸大家
有關係的別來國考 ─ 很多彈性用人缺,錢比高考多,事比高考少。
沒關係的勤練身體 ─ 加班鬥爭是常態,長官蠢材多,狗都沒你累。
PS:很多機關彈性用人比例,幾乎快占該機關一半
PS:我覺得「彈性用人」其實是唬爛大家,因為都彈性到自己人。
而且這種人因為背景硬而事少,閒到常常搞事當機關攪屎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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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1815
想請問A 如果不需要公開招聘的話 跟功績制不是有衝突嗎?
個人理解 功績制就是公開競爭 考試任用人員 這樣不算公開招聘嗎~
懇請高手解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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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6906
回11樓 潘德頓法又稱文官法
1883 年 為修正分贓制任用私人的弊端,而建立的客觀公正用人
而以功績制的才能 成就作為客觀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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