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下列何者非古立克(Gulick)提出之組織分部化原則?
(A)依目的(Purpose)而分工
(B)依過程(Process)而分工
(C)依計畫(Project)而分工
(D)依服務對象(Person)而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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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5), B(51), C(153), D(55), E(0) #3892715
統計: A(15), B(51), C(153), D(55), E(0) #3892715
詳解 (共 3 筆)
#7386309
服務對象而分工。例如退輔會(針對退伍榮民)、原民會(針對原住民)、客委會(針對客家人)、百貨公司。
目的而分工。例如行政院14部、地方政府、行銷、採購、人事、財務。
過程而分工。例如製造業(生產線)、國營事業常將業務分為:採購部門、製造部門、行銷部門、維護部門。
地點而分工。例如行政院在各地區設的聯合服務中心、財政部在各地區設的國稅局、外交部設的北美司&非洲司&歐洲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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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91845
古立克「分部化之四P原則」:
1.依目的(Purpose)而分工。
2.依過程(Process)而分工。
3.依服務對象(Person)而分工。
4.依地點(Place)而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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