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依信託業設立標準規定,信託公司之發起人及股東,除金融控股公司或符合特定資格條件之銀行或保險
機構或基金管理機構及不動產管理機構外,同一人或同一關係人持有同一信託公司之股份,分別不得超
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多少比例?
(A)百分之五十
(B)百分之四十
(C)百分之三十
(D)百分之二十五
詳解 (共 4 筆)
未解鎖
專業發起人及股東持股,合計不得少於實收資...
未解鎖
信託公司之發起人及股東,同一人或同一關係...
未解鎖
除符合信託業設立標準第五條規定條件之專業...
未解鎖
第 6 條 信託公司之股票應為記名式。...
私人筆記 (共 1 筆)
未解鎖
信託公司之發起人及股東,同一人或同一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