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警察巡邏中發現,在某社區大門擔任保全員且在值班中之某甲,腰帶掛有警棍及警銬..-阿摩線上測驗
4F 小明 小五上 (2021/04/21)
攜帶警銬 攜帶,緊密結合 持有,單純持有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67&flno=63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63 條 (攜帶警銬,依據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22 條,應沒入,但因為警銬為查禁物,沒入無時效限制)
I.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3萬元以下罰鍰:
一、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者。
二、無正當理由鳴槍者。
三、無正當理由,攜帶用於開啟或破壞門、窗、鎖或其他安全設備之工具者。
四、放置、投擲或發射有殺傷力之物品而有危害他人身體或財物之虞者。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六...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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